来源:法务网
一、离婚后孩子改名字父亲不同意的处理办法如下:
1.协商解决。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,通过友好协商、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,进而解决纠纷。
2.调解解决。找法网提醒您,在有关组织(如人民调解委员会)或中间人的主持下,在平等、自愿、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、明确责任,并通过摆事实、讲道理,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,从而解决纠纷。
(资料图)
离婚后孩子是可以跟妈妈改名字。但是必须要经过孩子爸爸的同意。未成年孩子改名字时,应由父母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;成年的则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。
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
(一)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
(二)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三、1.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
(1)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;
(2)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、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;
(3)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;
(4)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。
2.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,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,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,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,给予更改。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,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;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,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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